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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知识产权局是主管全市专利工作,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我市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工作的政策、行业规章。
  (三)根据国际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四)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和处理专利纠纷,并为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供专利法律咨询和鉴定意见。
  (五)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负责专利实施资金及专利申请资金的管理,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指导我市知识产权系统及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利工作,负责认定专利工业园区的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专利技术市场和专利许可贸易,对全市技术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以及专利广告、专利技术开发基金实施依法监督管理。
  (七)负责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指导,对为我市做出重大贡献的发明人实施奖励。
  (八)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工作,管理全市专利信息网络,指导专利信息的开发利用,为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
  (九)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管理专利中介机构。
  (十一)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